搞好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的工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试点企业原则上实行指导性计划。减少对企业扩大再生产各环节的审批内容,改革和简化企业合资、基建、技改等审批程序和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实行公开化、规范化管理。企业按统一税制纳税。严禁对企业各种摊派和重复检查。试点企业经审批同意可享有自营进出口权。具体办法由省有关部门拟订。
六、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21、试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制订有关政策,批准试点企业试点方案。试点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试点日常工作。
省直各部门、地、州、市都要按照本意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配套办法,做好有关试点的各项工作。
七、试点的程序和步骤
22、试点程序:
(1)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制定企业具体试点方案及配套办法;
(2)对试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3)清产核资,进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登记,确认试点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
(4)拟订对企业政企分离、政社分离和后勤服务机构处理方案;
(5)提出改组申请;
(6)制定公司章程;
(7)制订股东协议、明确股权、入股资金到位;
(8)确立公司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聘任总经理;
(9)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3、试点步骤:
(1)准备阶段:从1995年元月至6月,完成改制前的准备工作。
(2)运行阶段:从1995年7月到1996年6月底,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运行。
(3)总结完善阶段:从1996年7月到1996年底,对照方案及目标进行检查、验收、写出总结报告,提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建议。
附:贵州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名单
贵州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名单
一、我省列入全国100家试点单位的企业
开阳磷矿矿务局 赤水天然气化肥厂
二、省内试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