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百万人温饱工程计划的通知
(新政发〔1994〕10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百万人温饱工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自1986年南疆三地州脱贫致富工作座谈会和加快发展北疆牧区经济工作会议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个部门、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扶贫工作由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所增强,农牧业生产连年发展,农牧民的贫困状况得到缓解,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现在,全自治区农村牧区尚未完全稳定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已减少到107万人,以解决温饱为目标的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制定和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百万人温饱工程计划》,作为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自治区扶贫开发的纲领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逐年加以实施。
基本解决107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对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州、各县市、各行各业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按照《自治区百万人温饱工程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和任务,根据本计划制定自己的扶贫开发、解决群众温饱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务使扶贫开发任务落到实处。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百万人温饱工程计划
消灭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是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也是维护稳定的重要条件。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决农牧区部分群众贫困问题,使人民富裕起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1994年至2000年,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领导,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一场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攻坚战,用7年时间,基本解决目前全区农牧区20万户、107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至2000年使绝大多数贫困户的人均年纯收入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达到500元。为此,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联系自治区实际,制定《新疆自治区百万人温饱工程计划》,作为今后7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逐年实施。
一、扶贫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扶贫工作,1986年在喀什和阿勒泰分别召开了南疆三地州脱贫致富工作座谈会和加快发展北疆牧区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扶贫工作任务,制定了农牧区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个部门、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扶贫工作由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所增强,农牧业生产连年发展,农牧民的贫困状况得到缓解。这是一个很大的胜利,证明了我们的扶贫开发政策是正确的,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由于物价上涨和调整扶贫标准等原因,全区尚有贫困人口107万人,贫困县30个,非贫困县插花贫困乡19个。贫困人口集中在阿合奇县、塔什库尔干县、墨玉县、柯坪县、皮山县、阿克陶县、洛浦县、阿图什市、策勒县、托里县、乌恰县、于田县、木垒县、民丰县、巴里坤县、福海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尼勒克县、疏勒县、疏附县、和田县、叶城县、乌什县、和田市等25个“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扶持的贫困县市和自治区重点扶持的和布克赛尔县、吉木乃县、布尔津县、青河县、伽师县等5个贫困县。这些县主要分布在边远地区、高寒山区、缺水地区和地方病高发区。共同特点是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基础薄弱,文化教育落后,少数民族集中。这是解决温饱的主战场。1994-2000年的7年间,每年平均要解决温饱的人口为15万人(见附件一),今后的扶贫任务依然是相当繁重的。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良好机遇,同时也带来严重挑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贫困地区与自治区平均发展水平的差距正在拉大。在这种新形势下,抓紧扶贫开发,尽快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不仅是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共同富裕以及自治区的发展和奔小康的问题,它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深远的政治意义。因此,今后还要继续加强扶贫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