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制定和落实对外开放的法规和鼓励性政策措施。要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积极研究和制定适合贵州特点的招商引资政策和措施,切实发挥好政策效应。各级各有关部门,对过去涉外方面的政策或规定,要认真作一次全面清理,对其中不适应扩大开放形势要求的,要按照权限予以修改或废止,并作出新的规定。要做好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涉外政策的严肃性、稳定性;在有必要调整和改进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时,始终要以鼓动外商、外地来黔投资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对于贵阳市内陆开放城市的特殊政策,要抓紧在有限的时间内用足用好;各有关方面都要主动支持,积极配合,使贵阳市真正能够做到依托全省,服务全省。省政府重申,按照国家规定,对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型外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其所得税可以享受头两年免税,后三年减半征收的优惠;贵阳地区的生产型外资企业,减按24%征收企业所得税;贵阳(新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型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遵义、安顺和贵阳(小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实施对境外客商投资项目给予优惠的政策时,对台商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引进资金在贫困地区兴办的企业,可享受国家的扶贫优惠政策。
12、加强对出口创汇的扶持。从今年起,对外经贸企业征收的所得税实行先征后退,用于建立出口发展基金,由省经贸厅统筹掌握使用,省财政厅纳入管理和监督。对外经贸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主要用于消化亏损和扩大出口规模。金融部门应积极筹措资金,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大力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做到出口规模与贷款规模同步增长。继续把兴办产品出口企业作为重点,鼓励和支持各种企业扩大出口创汇。对出口创汇成绩突出的企业和发展外向型经济成效显著的地方,要给予鼓励和奖励。对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有功的单位和人员,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省里已经制定的有关政策,及时兑现奖励。
13、加强对外交流,积极扩大国际合作。现有对外国人开放的42个市县要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拓展对外交流;争取近期内再增加一批县对外国人开放。要认真落实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权限的规定,以利于“走出去,请进来”。要努力增加对外工程承包,切实组织好向省外、境外的劳务输出,疏通渠道,加强管理,增加收入,培养人才。要做好发展友好省州、友好城市方面的工作,有重点地组织系列合作项目。积极争取国外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援助项目,在实施中一定要讲求质量,争取逐步扩大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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