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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

  要采取倾斜政策稳定德育队伍。高校要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小学可在评委会中单独设立德育学科,评选德育特级教师。要保证德育教师在专业职务评聘、培训提高、奖酬分配、住房安排等方面的待遇不低于校内其他专业教师平均水平。在他们工作一段时间或工作性质变换后,能有机会进修提高,或根据工作实绩得到晋升晋级。要努力办好我省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注意选送一批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和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青年入学,以解决学校专职德育工作者的来源问题。
  要重视德育的科研和学科队伍建设,鼓励广大德育工作者积极参加教育学科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中有关德育课题的研究,加快培养年轻的德育学科带头人。要充分发挥各种学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在德育研究中的作用。
  3、树立全员育人意识,大力提倡和鼓励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三育人”创优活动,建立健全有关运行机制,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与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工资晋级等挂起钩来。所有教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要求,自觉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把教学活动与学生全面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并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尚的思想品德,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学校的干部、职工也要在各自的岗位上负起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
  4、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组织在德育工作中的作用。党组织应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对德育工作的领导,要求党员教职工在“三育人”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工会要配合党政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做好学校德育工作。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任务,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开展多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参加学校有关管理工作,引导、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有力助手。
  五、大力优化全社会的育人环境
  1、一切从事精神产品生产的部门和作家、艺术家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为青少年提供有益的精神食粮。省、市(地)宣传、理论、文艺、影视、广播、新闻出版等部门要以青少年学生为对象,拍一部好片,演一出好戏,作一首好歌,出一部好书,办一上好栏目,优化德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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