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四日 川府发[1995]46号)
近几年,我省的劳动制度改革进展较快,除新招工人一律实行了合同制外,还在企业推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目前在全省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根据《
劳动法》第
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就我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问题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在我省行政区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城镇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联合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中的全体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非企业化管理事业组织中的工勤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上述单位应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劳动者,凡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都要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二、进度安排
我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工作,按“全面实行,分步到位”的原则进行。今年凡是有条件的企业,都要实行劳动合同制。力争到今年年末,除少数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外,全省企业基本达到以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改革目标。企业化管理事业组织中的职工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非企业化管理事业组织中原实行固定工制的工勤人员,原则上随着公务员制定的实施一并实行劳动合同制。各地要根据省里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方法步骤
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地稳步实施。实施工作一般可分两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首先是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原则上都要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二是深入宣传动员,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行劳动合同制的目的、意义,提高广大职工的参与意识。三是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根据《
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并报主管部门和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实施方案送所在县(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