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按成本价购买新住房,按下列公式计价:成本价×(1-年工龄折扣率×夫妇双方工龄之和-年折旧率×已竣工使用年限)×(1±地段增减率±结构增减率±层次增减率±朝向增减率)=新房售价(元/平方米)
计价公式中参数统一如下:
(1)成本价是指经省批准的当地当年新房成本价;
(2)年工龄折扣为0.6%;
(3)年折旧率为2%,竣工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
(4)现住房折扣1995年6月底前统一定为5%;
(5)装修、设备增减另计;
(6)面积一律以建筑面积计价;
(7)按上述公式计价,低于省规定最低价的按最低价计算。
(三十三)房改售房中工龄折扣由谁负担?
由售房单位直接从房价中扣除。
(三十四)双职工一方已去世,购房时已故职工的工龄可否计算工龄折扣?
双方职工一方已去世,另一方未再婚的,购房时已故职工生前的工龄可予合并计算工龄折扣。
(三十五)职工超过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没有办理离退休手续或仍继续工作的年限可否享受工龄折扣?
超过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不再享受购房工龄折扣。但因工作需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而留任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干部离休制度实行以前的工龄可按实计算。
(三十六)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一次付清房款给予多少折扣?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一次付清房款的,由售房单位给予实际房价款20%的折扣。分期付款的首次付款不得低于30%,超过30%部分,可给予超过部分25%的折扣。
(三十七)这次房改出售公房有没有规定最低限价?
规定了最低限价。即职工按成本价购买现住房时,经过折旧并在扣除工龄折扣、现住房折扣和各项调节系数后,实际售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按最低限价计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最低价定为:杭州、宁波、温州三市不低于180元;嘉兴、湖州、绍兴三市不低于160元;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及其他市(县)不低于140元,省定的贫困县和经济条件差的县以下建制镇不低于120元。
(三十八)职工购房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的,产权证怎么处理?
职工购买住房后,一般可由售房单位统一到住房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凡一次付款的,“两证”发给购房者;分期付款的,“两证”留售房单位,付清房款后,发给购房职工;抵押贷款的,“两证”作为抵押物,待贷款还清后归还给购房职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