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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抓紧培养选拔
 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
 (省委〔1995〕6号 1995年3月7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中发〔1995〕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坚持不懈地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使各级领导班子在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但是,干部的新老合作和交替,是一个永无完结的过程。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部分领导成员年龄偏大的问题又突出起来。同时,国际形势的发展,国内改革和建设的繁重任务,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造就一大批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的领导人才,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党组织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肩负起这一历史重任,扎扎实实地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
  我省县以上领导班子年轻化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积极充实优秀年轻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层次的干部,使党政领导班子在革命化的前提下,形成梯次配备、以中青年为主的年龄结构;到本世纪末,县以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继续保持1983年机构改革后的水平;近期争取做到市地党政领导班子和省级机关部委办厅局领导班子中有40岁左右的干部,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有35岁以下的干部。
  二、坚持标准,广开渠道,积极创造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
  (一)坚持选拔标准,择优而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必须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以革命化为前提,既要看他们的年龄优势和是否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胜任岗位职责的领导才能,更要看他们是否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领导干部素质的要求为目标,积极发现并努力培养年轻干部,从中选用合格的人才。考察年轻干部的素质,要着重考察其理想信念、群众观点、全局观念、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对那些党性差、思想品德不好、弄虚作假、伸手要官、经不起考验的干部,绝不能提拔重用。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还要注重优化班子结构,实现领导成员知识互补、专业配套,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根据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当前要特别注意选拔政治素质好、比较熟悉经济工作、懂得经营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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