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五)发展、健全、提高一批农村集贸市场,新建和规范一批专业批发市场。重点扶持酒泉、张掖、武威三地区的粮食批发市场,使其上档次、上规模,完善全省蔬菜、果品、皮毛、药材等大型产品的批发市场的调控机制,提高吞吐能力。
(六)积极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培育农村资金市场。政策性银行要理顺代理关系,管好用好国家政策性投资。商业银行要按农村商品经济的要求,积极开展金融服务,支持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省农行要搞好信用社和农行的脱钩,积极研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办法和方案,创造条件试行。同时,各地、自治州、市要在条件较好的乡、村组建和办好农村合作基金会,管好用好集体积累,逐步扩大融资能力。
(七)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科技市场。稳定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把农业科研成果和技术作为市场要素逐步推向市场,搞好科学技术的资产评估,建立技术交易市场,鼓励科技单位兴办企业和实体,积极发展各种民营科技组织,并和生产企业及农户直接见面。使农业科技服务逐步实现由无偿到有偿、无形到有形的转变。
(八)加强市场管理,搞好市场建设。要搞好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市场建设的组织和协调,积极发展生产、流通、综合服务等各种类型的市场中介组织和中介人。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增强市场服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检验、卫生监督等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假冒伪劣和欺行霸市行为,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
(九)发展多种形式的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紧紧围绕各地的资源优势,以省上确定的啤酒原料、淀粉原料、瓜果、蔬菜等“十条龙”建设为突破口,通过分散生产与集中加工相结合的形式,兴办龙头企业,开展深化加工、精加工和系列化加工,实现加工增值。同时,要搞好购销、储运、保鲜等服务设施建设,带动种养业的发展。各地要搞好总体发展规划,选准产业和产品,建立商品基地,确定龙头企业和骨干项目,组织一个好的领导班子。通过“公司+农户”、“工厂+农户”、“实体+农户”等形式,把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联结起来,把分散的农户家庭经营引向社会化大市场,实现规模经营,取得规模效益。
(十)加强农村小城镇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把搞好小城镇建设作为小康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提前实现小康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搞好小康集镇建设,按标准制定集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坚持“谁建设、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搞好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起一批居民新村和农村中心集镇。小城镇建设用地由县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按程序审批。为了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小城镇规划区内的耕地,允许一定期限内按照补偿地租的办法征用,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与国营、集体、私营、外资企业联合兴办股份联营企业。但集体土地股份不得转让。小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筹小城镇建设资金。一是每年从地方税收中提取一部分小城镇建设资金;二是省地县每年从财政中适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三是到小城镇定居的农民可适当收取一定的基础设施补偿费;四是从城市维护税中适当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省、地、县都要定建设试点,定规划,定围绕小城镇发展经济的路子,同时与乡镇企业工业示范区、小康示范乡、农业综合开发试点建设结合起来。
三、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