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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征地单位适用《上海市住宅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口安置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宣布废止和自然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96年3月28日 实施日期:1996年3月28日)废止(原因:被沪劳关发(95)3号替代)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征地单位适用
 《上海市住宅建设征用集体所有
 土地农业人口安置办法》的通知
 (沪劳关发(94)27号)


  现对征地单位适用《上海市住宅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口安置办法》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单位在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前已申办征地农业人员农转非手续的,安置办法仍适用原来的规定。
  二、单位在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以后因住宅建设征地申办征地农业人员农转非手续的,适用《上海市住宅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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