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强化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
根据粮食工作分级负责制的要求,今后各级政府对当地粮食市场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调控。因此,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切实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
为应付粮食的生产和市场两个风险,各级地方储备粮的规模要逐步增加。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级储备粮在现有2.5亿公斤的基础上,1995、1996两年再增加1.5亿公斤,达到4亿公斤总规模。市、县储备要保证规模、搞活吞吐、及时补库。缺粮地区的政府储备,规模也要适当增加。要建立省级储备粮的垂直管理体制,做到储备粮“计划到位、粮源落实、资金专管、钱粮统一、费用直拨、管好用活”。各级储备粮粮权归同级政府,一经政府决策,要立即组织实施,任何部门不得相互推诿和托延。各级储备粮由农业发展银行专项安排规模和资金。省级储备粮油的贷款规模,要逐步创造条件,由省粮食局一家向农业发展银行统贷,以利储备粮油的及时调拨和移库;省级储备粮油的费用、利息等由省财政直拨省粮食局,再由省粮食局下拨各储粮库点。为保证各级储备粮管得好、调得动、用得活,在“九五”期间,由国家、省及市、县级共同投资,有计划地在铁路、港口、主销区和粮食集散地改建、扩建、新建2.5至5亿公斤仓容,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储备库、中转库网络。全省对主要由国家和省投资建设的粮食骨干储备库,由省里分批实行事权和人、财、物的垂直管理。
要健全政府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省级粮食风险基金要按国务院国发〔1994〕31号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并投入运行。地方粮食风险基金也要抓紧建立。粮食风险基金要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每年作出安排,在农业发展银行设专户管理,随用随补充,当年结余的下年滚动使用。
五、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粮食企业内部改革,转换机制,搞活经营
粮食企业在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过程中,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按照《
公司法》的要求,对原有企业进行规范,通过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推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转制形式,明晰产权,政企分开,转换机制,使粮食企业真正成为“四自主”的市场竞争主体。为发挥粮食企业的整体优势,要积极创造条件,组建以资产为纽带,贸易与实业并举,主业和多业、内贸和外贸相结合的粮食企业集团。要通过联合、兼并、破产等途径,使粮食的购、销、调、存、加等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工商、批零、购销的联合。要立足粮食、发展粮食,坚持本业为主、多种经营。城镇粮食企业要积极试办粮油食品连锁店,在保持原来大众化粮油食品供应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粮油小包装和中高档食品,建立粮油食品的配送中心。粮油、饲料加工要向精加工、深加工方向发展,加快粮油产品的转化,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形成产品的系列化、多样化。农村粮店、粮库要在继续推广代农加工、代农储存、品种兑换等“两代一换”的同时,要为农民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配套服务,逐步办成农村粮油服务中心,还可以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试办各种贸工农联合体。
六、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粮食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