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加快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失效]

  同时,必须清楚地看到,我省教育发展总体上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实际工作中还未完全落实。教育事业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教师待遇偏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不同程度地脱离实际;教育改革总体上还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
  对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随着经济的发展,通过深化改革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乃至全社会必须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紧迫感,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真正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贯彻“科教兴省”的战略决策,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开创我省教育事业的新局面。
  二、我省教育事业90年代发展目标和任务
  我省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建立起适应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面向21世纪的教育体系,使教育结构更加适应浙江经济发展的特点;全民受教育水平和劳动者素质有明显提高;高中级专门人才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有较大增长;建设一批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较高,在国内有竞争力的学校和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基本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体要求是:
  --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强化义务教育。“八五”期末,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到1997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快普及义务教育。通过省、市(地)、县(市、区)、乡共同努力,建设好覆盖150个乡(镇)的100所初中,解决这些地区初中入学问题。城市市区和县(市、区)以上城镇基本满足幼儿接受教育的要求;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到1997年,使85%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积极发展高中段教育。到本世纪末,使全省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和职业培训中心)的比例达到60%左右;经济发达地区达到70%以上;县(市、区)以上城镇基本满足群众对接受高中段教育的要求。全省各地要根据需要和可能,适量发展普通高中,建设好100所重点高中,争取有一部分进入国家重点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行列。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有计划地实行初中后、高中后分流和初中、高中内部分流,使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普遍接受职业技术培训,逐步形成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共同发展、相互衔接、比例合理的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使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数占高中段学生总数的60%以上。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努力提高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职业技术教育中逐步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到本世纪末全省建成100所教学条件较好、设施完备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形成职业技术教育的网络。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使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受到必需的职业技术的培训。
  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兴办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培训。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