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加强对粮油工业的行业管理,掌握住加工环节,加快粮油工业的发展。要大力推广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大中型国有粮油骨干企业的建设步伐,以改变我省粮油工业落后面貌,逐步建立起门类齐全、技术先进的粮油、饲料工业体系,并积极推进企业联合,逐步向集团化方向发展,走集约化生产、规模经济的道路。省粮食局要尽快做好调查研究,提出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粮油工业技改和建设纳入计划,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3)加快国有粮食零售企业的改革步伐。国有粮食零售企业是商业性经营单位,主要承担粮食的零售业务,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零售网点实行合理的批零差。要合理调整经营布局和经营结构,保留骨干,方便群众。同时要加强粮油网点建设。在城镇,为了方便群众购粮,一般每1.5万人左右应有一个粮店,要按这个要求对现有粮店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并以经营粮油为主,不得随意撤并;新建街区必须相应新建粮店。省财办要会同财政、粮食、建委等部门,尽快研究提出一个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对粮店改造和建设要给予支持。
(4)要组织和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在经营好本业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多种经营。要探索新的经营方式,试办快餐店、连锁店,发展粮食的小包装和高档次品种,建立配送中心,利用各大商场销售粮油及制成品,努力搞活经营。
(5)要组织农村粮站继续推广“两代一换”(代农储存、加工、品种兑换)的经验,把粮站办成农村粮油服务中心,并要试办与农村联合的粮油服务组织,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
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
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粮食重要性的认识,将粮食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把这项工作搞好。要认真贯彻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的粮食管理原则。全省实行省、地、县政府领导负责制,省主要负责全省粮油的总量平衡,实施对全省粮油价格和市场的宏观调控、粮政管理,并管好国家和省的粮油储备;地、市、州、县负责本地区粮油总量平衡,稳定粮田面积,稳定粮食产量,稳定粮食库存,灵活运用地方储备进行调节,保证粮油供应和粮价稳定。
省、地(市、州)、县(市、区)粮食局承担粮食行政管理职能,机构要保持稳定,政企要分开,人员要精干,效率要提高。成立了粮油总公司(集团)的地(市、州)和县,总公司要与粮食局彻底分开,并在同级粮食局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粮食局行政领导要把主要精力转到抓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稳定粮价、稳定市场上来。基层粮食企业的财产属国家所有,农村粮站、粮管所(库、厂、店)的隶属关系要保持稳定,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要稳定粮食职工队伍,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和完善粮油收购、储存、批发、加工、零售网络的服务体系建设,为粮食行业的现代化打好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