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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有关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2年7月5日 实施日期:2002年7月5日)停止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川府发〔1994〕186号)


  我省蕴藏着丰富的地矿资源,建国以来,我省地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矿业已成为重要的基础行业。但目前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现状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不相适应,还存在诸多矛盾与问题,矿业开发的巨大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为此,特就进一步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加快矿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布局必须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按需要与可能进行规划,按市场需求安排有效投入。从我省实际出发,应把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为地方脱贫致富,发展和振兴民族地区经济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择优勘查,综合开发,充分利用”的指导思想,调整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布局。
  根据市场需求,在近几年内,对地质储量丰富的钒钛磁铁矿、硫铁矿、磷矿等优势矿种主要是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对有色、贵重金属、稀有稀土、重要建材等矿种,作为地质普查与勘探的重点,按以下序列优先安排地勘工作:石油天然气、钾、铜、铅、锌、金、银、稀土、锂、锶、煤、饰面花岗石、水泥用石灰岩。
  根据我省矿产资源分布与赋存状态,结合经济建设规划,按区域进行成片综合开发。已经形成生产、加工规模的如盆地石油天然气基地,攀西铁、铜、金、锌多金属基地,川南煤、硫铁矿、磷化工原料基地,川东盐化工基地,马尔康--康定锂盐基地,重庆锶盐基地,这些矿产资源开发基地,近期内,一是除石油天然气等急需安排普查勘探外,主要是进行配套矿种勘探,使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趋向均衡;二是在采、选、冶方面,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技术、工艺水平,对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利用。需要加强勘查,适当加大开发强度的如川西北黄金基地,川西(甘孜)金沙江上游银多金属基地,攀西稀土矿基地,长江三峡库区铝土矿基地,雅安石材基地,川南绿豆岩基地,这些矿物原料生产基地,当前迫切需要安排普查勘探。与此同时,应尽快进行有序开发。以上有些地区将成为我省新兴的特大型矿物原料基地,对繁荣民族地区经济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以上布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法科学地制订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规划。对国家规划矿区,要加以保护。对地方开采利用的矿产资源,要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各地区在矿产开采中,必须依法办矿,充分合理地利用矿产资源,制止乱采滥挖,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质环境,防止各种地质灾害发生。新建矿山,必须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及项目前期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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