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现代企业制度
试点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
(粤府办[1995]1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协调会议通过的《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与管理的意见》、《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国有企业历史债务的处理意见》、《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实施社会保险的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的管理意见》等四个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与《广东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一并试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勇于探索,不断完善;要注意对试点工作中的情况、问题作跟踪分析,总结经验,并及时向省体改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