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经济体改委、商委
关于广州市商业系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请示的通知
(穗府[1994]10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经济体改委、商委《关于广州市商业系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请示》批转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市商业系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实现企业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广州市商业系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用五年时间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总体要求,加快全市商业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改组步伐,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确立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市委《关于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实施意见》(穗字[1993]20号)和市政府《批转市体改委关于在广州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若干意见》(穗府[1994]60号文件)为依据,以贯彻落实《企业法》和《条例》为基础,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为主线,全面推进全市商业、服务旅游业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通过产权的调整和合理流动,实现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
总体目标:用二至三年时间把适宜进行公司制改组的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按《
公司法》的规范要求,基本完成公司制改组。同时,大力推进供销社企业、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国有小型企业组建股份合作制的进程。力争用五年时间,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兼容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和现代企业制度,以激发国合商业企业的活力,充分发挥其在繁荣稳定市场中的主要作用。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做法
在放开经营的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以多种形式推动企业结构重组,推动企业结构优化。在企业内部、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