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1995〕5号)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1994〕8号)精神,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局(以下简称为省石化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省石化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我省石油化学工业全行业管理。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职能转变
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省石化局需要强化的职能是:加强行业规划,搞好行业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加强信息工作,做好经济、技术及市场等方面的调查、收集、分析、预测与发布,积极引导石化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加强协调职能,包括对石油化工行业企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加强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加强为企业服务的职能,运用税收、价格等经济手段,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服务。
需要弱化的职能是:进一步弱化专业管理职能,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减少具体的审批事务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管理,将《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全部下放给企业。
二、主要职责
省石化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石油化工行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划,研究制订我省石油化工全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石油化工生产建设的年度计划,组织协调石油化工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协同有关部门利用经济杠杆,指导、调控、调整石油化工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促进化工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的合理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