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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负责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投资和建筑业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统计基础工作,管理地质勘探、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
  (六)贸易外经统计处
  负责全省商业、外经外贸、旅游和物资供销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开展有关方面的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指导全省商业、外经外贸统计业务,负责本专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七)人口与就业统计处
  负责组织协调全省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业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全省人口就业、劳动工资等调查统计资料,对人口、就业、劳动工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指导全省人口就业、劳动工资统计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的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八)社会与科技统计处
  负责全省社会、科技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全省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环保、出版、档案、民政、司法、妇女、儿童和科技等各项社会调查统计资料,对各种社会问题开展统计分析,调查研究科技发展规律和科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指导全省社会、科技统计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九)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设计处
  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民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等核算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城市及小城镇统计资料,组织第三产业普查,开展综合平衡分析研究。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研究改革统计调查方法,制订全省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查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十)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
  负责对全省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组织专题研究,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定期组织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省综合性统计资料,指导全省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处
  管理全省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事业编制,管理城市、农村和企业社会经济调查队的有关人事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管理地州市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全省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局人事、计划生育、工资福利和双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财务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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