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采挖野生甘草必须凭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医药管理部门发给的甘草采挖交售证,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范围内采挖,并保留部门分母株,随挖随填。不得异地采挖野生甘草,也不得擅自到他人享有固定使用权或承包的草原上采挖。
  野生甘草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按计划统一收购。甘草出境必须持有自治区医药管理部门签发的《甘草出境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和贩运甘草,也不得在农贸市场上出售甘草。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限制兴办以甘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
  采挖交售野生甘草者,一律按甘草交售额的3%缴纳草原建设费;药材公司按野生甘草收购额的1%缴纳草原建设费。草原建设费由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草原上滥搂柴草、烧生灰、铲草皮。
  第二十二条 禁止擅自在草原上开辟便道。机动车辆行驶确需开辟便道时,由当地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固定路线,不得离开固定路线行驶。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做好草原病、虫、鼠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预测预报点,研究和推广综合防治方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防火工作,制定草原防火制度和公约,严防草原火灾。
  第二十五条 禁止擅自猎取和捕杀草原上的鹰、雕和鼬科动物及其他益鸟益兽。
  第二十六条 不得擅自向草原排放工业废气、废气和废渣。

第四章 草原建设和利用

  第二十七条 草原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草场资源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多种形式增加草原建设的投入。
  第二十八条 实行以草定畜、禁止滥牧过牧。各行署和市、县(区)乡人民政府应当定点、定期预测牧草贮存量,掌握草产量动态,规定合理的载畜量。放牧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期淘汰超载牲畜。
  第二十九条 各市、县(区)、乡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立草原封育轮牧制度,使草原的利用、休闲、更新交替进行。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