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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子工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三)制订省对电子行业的有关经济政策和各种经济调节措施;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培育统一、开放的电子产品和技术市场;指导全省电子行业技术经济信息的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电子行业的经济运行。
  (四)组织协调电子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应用及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工作;组织电子行业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组织贯彻电子行业的国家、国际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组织并指导电子行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电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省电子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利用外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省电子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六)组织并指导全行业的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和智力引进工作。
  (七)指导全省电子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现代化管理工作。
  (八)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直属单位的干部、劳资、财务监督、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归口管理电子行业各类学会、协会,指导学会、协会开展工作。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电子工业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本局的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和我省制订的振兴电子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及产业政策和提出全行业发展战略;负责全行业综合信息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提出有关立法建议,办理人大、政协提案;担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新闻发布以及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基建房产、资产等行政管理及其他行政后勤事务;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及医疗保健工作。代管《中国电子报》湖南记者站。
  (二)综合规划与外经处
  组织制订全行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基建、技改年度计划;负责重大基建、技改项目的立项申报、计划下达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及外事工作;指导全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三)科技与质量监督处
  组织编制全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专项计划(含军品);负责重点科研开发项目的计划申报、下达及实施,组织并管理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鉴定;负责指导全行业与国际间的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指导全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专利工作;负责组织科技开发、质量鉴定、监督体系的建设和调整;负责组织监督全行业各项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专业计量检定规程的实施;负责组织《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指导全行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军工电子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根据授权负责电子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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