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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三)法规宣传教育处
  组织编制、协调实施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技术监督地方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的制订、审核、修改和备案工作;负责归口检查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情况和指导、协调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技术监督系统执法机构的建设;参与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审理、复议,提案处理和大案、要案的报批管理以及案件统计工作;负责国家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和地方性规章的解释工作;负责与技术监督相关的民事、行政、经济等法规法规及其执法部门的衔接与协调工作;归口管理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工作;组织本局布告、通告、公报的起草工作;承担新闻发言人的工作;
  负责编制、实施技术监督和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的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编制、实施全省技术监督的业务培训规划。
  (四)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干部)、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推动人事、劳动工资和保险福利制度的改革;组织制订本行业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监督管理处
  按照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归口组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技术监督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行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全省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协调、指导、考核行业(部门)检验机构、公正检验机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并协助审查和管理国家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组织制订、协调实施全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统一监督检验和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及日常监督检验工作,发布检查公报;组织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涉外大案要案;受理、承办消费者的举报与投诉,管理质量责任仲裁;收集和提出改进质量监督的信息和建议。
  (六)质量处
  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全省产品质量状况,提出改进产品质量的措施和政策建议;承办组织评估、推荐、发布省内名牌产品工作;管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不合格企业的调查分析和整改;组织质量咨询服务;总结推广质量管理经验,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七)标准化处
  监督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地方标准的制订、修订及发布;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国家标准的起草和验证;负责组织推行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组织新产品、进口设备、引进技术重大项目的标准化审查;规划、管理、协调、指导省级各专业标准化组织及各地各部门、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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