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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体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体改委设7个处室。
  (一)办公室〔同时挂人事处牌子〕
  负责文电处理、文印、收发、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图书资料、信访接待、提案办理、机要保密、信息等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行政后勤、财务、房产、机关保卫、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培训、劳动工资和公务员考核评定晋级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
  综合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问题。组织制订中长期改革总体规划和年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和组织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的经济法规。研究和协调经济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衔接。组织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理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宣传。负责起草省体改委的综合性文稿。研究国内外尤其是兄弟省市的改革经验。
  (三)宏观调控体制处
  参与制订和协调我省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体制改革方案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组织和参与上述有关改革措施的试点。组织经济形势分析,进行宏观经济重点问题的研究。
  (四)企业体制处
  研究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改革政策,组织制订企业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组织企业的重要改革试点,指导和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各类企业的改革。负责组织股份制试点,经办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有关工作,规范完善现有股份制企业的运作;研究制订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政策,指导和推动企业集团的发展,经办跨地区、跨行业企业集团组建的有关工作。指导企业的租赁、转体、拍卖、破产等工作;研究和参与制定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五)市场流通体制处
  参与制订和协调内贸、外贸、工商行政管理、旅游等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应的配套措施;指导和协调流通企业的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各类市场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规划,并组织试点;参与制订和协调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有关政策措施。
  (六)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处
  参与制订和协调劳动工资制度、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待业、医疗和工伤)制度、住房制度、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方案及政策,进行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对策研究。
  (七)农村经济体制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农村经济体制配套改革方案,衔接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推动小城镇体制改革和农村流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企业、国有农林场体制改革,参与研究供销合作社、信用社、农村保险等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进县级综合改革。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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