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分级管理,统一费率,严格监审。
  化肥出厂价格:云天化生产的尿素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沾化生产的尿素、云天化和解化生产的硝铵以及全省各企业生产的碳铵、普钙由省物价局制定中准价和浮动幅度,其它化肥品种出厂价格管理办法由省物价局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化肥销售价格:省调控的尿素,仍实行全省统一综合销价,由省物价局确定。其他化肥由各地、州、市物价部门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作价办法制定本地区的销售价格,并上报省物价局备案。
  农膜价格:省调控农膜的原料收购价格、供给农膜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价格和农膜出厂价格,由省物价局统一制定;农膜零售价格由各地、州、市物价部门按省物价局规定的原则分地区确定。
  农药价格:省调控的农药调拨价格仍由省物价局管理,零售价格按省定的差率由各地、州、市物价部门核定。
  以上生产企业和各地州市物价局每季度向省农资领导小组和省物价局报告一次本企业本地区的农资价格执行情况。
  七、进口农资管理
  根据全省年度农资供需平衡情况,省计委向国家计委申报我省进口农资配额计划,按国家计委批准的进口农资配额计划,下达省农资公司,由有进出口权的省级公司代理进口,省级公司要严格按规定的定额提取手续费,尽可能从国外生产厂家直接订货,减少进口环节。
  八、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的领导
  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从扶持农业发展,支持农用工业,保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从严要求,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农资生产和流通企业认真履行合同,严格合同管理,抓好查处违反计划和合同行为的工作。
  (一)各级计委负责组织好全省和各地区农业生产资料总需求与总供给的总量平衡;做好分地区、分品种的农资衔接平衡工作;编制好农资的收购、调拨、分配和进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协调农资生产、流通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
  (二)物价部门负责农资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农资价格实行分级管理,统一费率,严格监审。
  (三)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意见,监督农资生产、流通中补贴使用情况。
  (四)经贸委、技术监督部门、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好农资生产,督促生产企业按合同均衡交货,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好农资生产所需的电力、资金、原材料等供应问题,为农资企业的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