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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的通知

  —经济作物,要扩大规模,加快向专业化、基地化方向发展。在提高粮食单产,稳步增加总产的同时,逐步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997年,经济作物总产值达到81亿元,占农业总产值27%以上。
  —特产业,要充分发挥优势,合理利用资源,实行深度系列开发,增加名优新特产品,开拓外埠市场。1997年特产品出口创汇额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比1993年增长42%。
  —林业,要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加快发展经济林、特种用材林等经济价值较高的林种,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1997年,林业总产值达到7.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2.6%。
  —水产业,要提高单产,调整结构,开发名优新特产品,向高产优质高效方向发展。1997年,水产业总产值达到6.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并较大幅度地提高省内水产品的供给水平。
  三、按照产业化的要求,因地制宜地选择畜牧业和多种经营发展途径
  适应畜牧业和多种经营发展的新形势,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调整完善发展思路,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和实施途径,加速推进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突出区域特色,培育主导产业。要按照不同的区域布局,依托资源优势确定本地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的重点产业、骨干项目,集中力量优先发展。东部地区要重点发展依托山林资源的参、果、药等特产业;中部地区要依托粮食生产优势,重点发展猪、牛、禽等农区畜牧业,辅之以蔬菜瓜果等产业;西部地区要依托丰富的草原和耕地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牛羊等牧区与农区相结合的畜牧业和油糖等经济作物;环城沿线农区重点发展菜、禽、奶等产业。各县(市)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筛选出一、二个畜牧业和多种经营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培育主导产业,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格局。
  强化产销联系,发展龙型经济。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土洋结合、大中小并举、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种养加、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纳入产业化发展的轨道。要总结畜牧业和多种经营发展的成功经验,大力推行多种形式的龙型经济;以加工、经销企业为核心,以合同契约形式把企业和农户联结起来,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组织;以县乡村区域经济组织(包括国家经济技术部门下伸到基层的服务组织)为纽带,通过提供服务,组织好产加销衔接;以专业化生产群体为依托,通过各类经纪人的穿针引线活动,把产加销连结起来,形成以农户为主体,按产业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协作的农民自我组织的产加销系列化经营。各地都要围绕主导产业,积极探索,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龙型经济,不断提高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的产业化程度。
  四、完善政策,加大对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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