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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的通知
 (吉政发〔1994〕4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今后几年,是我省农村经济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为了适应新形势,加快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保障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确保我省提前三年基本实现小康目标,必须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的战略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经过十多年较快的发展,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目前,正在由自给半自给生产为主向商品生产为主转变;由分散小规模生产向集中连片规模经营转变;由传统技术为主的落后生产手段向应用新技术为主的先进生产手段转变;由产加销分离向生产流通并举产加销配套转变;由起补充作用的家庭副业向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转变,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推动了加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大幅度地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丰富了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增加了有效供给,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加快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已经成为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的迫切愿望。各级领导要着眼于经济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作为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增长源,把加快农村产业升级作为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途径,切实摆上战略位置,抓住机遇,把畜牧业和多种经营提高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畜牧业和多种经营发展的战略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畜牧业和多种经营要适应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发展成为专业化、基地化生产居主导地位,总体产出功能较强,在农业经济中占较大比重的农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到1997年,畜牧业和多种经营总产值要达到180亿元,年递增11%,占农业总产值的60%;其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比1993年提高12个百分点。
  —畜牧业,要大力开拓外埠市场,发展外向型畜牧业,尽快实现由粮食大省向畜牧业大省的转变。1997年,畜牧业总产值达到8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28%以上;畜产品外销量占商品量的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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