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从1995年起,教育经费实行预算单列。加强对教育投入水平的监控,每年由省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执行情况予以公布。各级政府应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题报告教育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九、各方面通力合作,创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环境。各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各级政府计划、经济、财税、城建、政法、文化、卫生、科技、劳动和人事部门都要结合自身特点,关心和支持教育,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多办实事。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职工教育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和相应的待遇。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动员和帮助青年和妇女积极参加教育和培训。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社会各方面都要优化育人环境,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保证学校基本建设用地、体育用地和集中绿化用地,严禁任何部门将校舍挪作他用。任何单位不得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不得随意进入校园进行干扰学校工作的检查,不得在校园周围组织从事妨碍教育教学、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各级工商、公安、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管理。
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把学习邓小平同志的教育思想,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现代教育管理知识,提高领导教育的水平。建立和完善研究教育工作的例会制度,各级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学校的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分别联系一二所学校,各有关委、办、厅、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也要分工联系所属学校,为教育办实事;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重视人才培养、保证教育投入、为教育办实事,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一次评议。教育搞得不好,就是不合格的领导。
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教育战线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选配好校长。
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坚持依法治教。从我省实际出发,加快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进一步搞好教育法知识普及,增强全民依法治教的观念,大力加强和完善执法监督系统,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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