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高等教育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注重发展面向农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需要的专科教育,进一步扩大省属院校农林医师专业在农村定向招生的比例;重视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适度扩大研究生培养数量;合理调整基础学科,大力发展应用学科,积极发展新兴、边缘学科,努力办好重点学科。
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结构,扩大学校平均规模,降低师生比。打破部门界限,推动部属高校与省属高校之间、普通高校与成人高校之间的联合、合并与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
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国提高教育质量。要认真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
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德育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别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特点,改进德育内容和方法,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管理,一律不得给中小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严格禁止以考分高低和升学人数多少给学生、教师排名次,或以此为依据实行奖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实行产教结合,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践技能的培训。加快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优化课程结构,实行优秀学生选拔制、学分制和主辅修制。完善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加强教育督导和教育科学研究。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劳动观念、劳动技能教育,逐步做到制度化、系列化,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的紧密结合。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业、农场、医院、商店等都为学生实习和实践活动提供优惠条件。
七、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先办好师范教育,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院校,保证新师资培养的数量和质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在职教师和校长的培训步伐,确保到本世纪末,全部中小学教师达到《
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校长持证上岗,并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实施高校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双百工程”,造就一批跨世纪的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