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深化农村改革要点》的通知
(冀政办〔1994〕44号
1994年12月5日)
《河北省深化农村改革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深化农村改革要点
一、农村改革的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农村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农户逐步成为商品生产经营的基本主体,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乡镇企业迅猛发展,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村经济逐步向非农化、城镇化发展,而且乡镇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成为国民经济中有生机、有活力的新的生长点;小城镇改造和建设出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涌现了一批市场带动型、交通枢纽型、旅游开发型、工矿服务型、城市近郊型、乡镇企业主导型的新型小城镇;贸工农一体化经济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为适应农户分散生产的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加强,以产中为主的服务向产前、产后延伸,围绕某个行业和产品形成的专业性、系列化服务组织得到发展,科、贸、工、农、运、加工、销售走向一体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消费品市场初步形成了大中小并存、高中低档并举、产地型、销地型、集散地型相衔接,农村与城市互补,批发与零售相结合的市场格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为我省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还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
二、农村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995年农村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为指针,以翻番致富奔小康总揽全局,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继续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加大产权改革的力度,培育市场主体,健全市场体系,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确保小康建设如期实现。
改革的目标要求是:坚持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各项改革措施的标准,改革的具体措施既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要从宏观经济生活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出发。使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提高,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经济结构得到优化,努力实现“两个转变”,即传统低效农业向“两高一优”农业转变,农村经济开始向以农业为基础,第二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同一、二产业协调发展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