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解决老优抚对象尤其是老复员军人存在的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问题,是近期优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当前,一部分老优抚对象由于受自身条件的限制,自我保障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差,与群众生活差距拉大。各级政府一定要把帮助老优抚对象解决生活、住房、治病难的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使保障和改善老优抚对象的晚年生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他们对中国革命和建设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和牺牲,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没有他们昨天的奉献,就没有共和国的今天,保障他们的生活既是还历史欠帐,也是一项带抢救性的社会工程,从而增强大家帮助老优抚对象解“三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其次,要实行分类指导,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各地要对老优抚对象“三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地检查分析,对于已经解决“三难”问题的地方,要把工作的着重点放在巩固提高上,对尚未解决生活难、住房难的单位,要帮助其制订具体方案,限期尽快解决。要把解决“治病难”继续作为重点和难点,切实抓出成效。各地要根据国家规定,切实落实医疗减免政策,对二等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实行公费医疗,治病所需医药费由当地卫生部门实报实销。对烈军属和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治病所需费用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三等革命伤残军人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要积极推广一些地区设立优抚病房、建立医疗小分队、开展合作医疗保险和设立医疗保障基金等经验,千方百计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四、积极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奔小康。各级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致富奔小康提到重要日程上来。一是要帮助他们更新观念,克服单纯依靠补助优待改善生活的思想,确立自立自强意识,充分调动其内在潜力。二是全方位扶持,全社会服务。要深入基层逐人逐户进行调查分析,帮助优抚对象确定生产项目和致富途径;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在智力开发、信息传递、资金信贷、教育培训、管理销售等方面实行综合保障、全程服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实行优惠政策,在生产资料、生产技术、经济开发等方面给予政策性倾斜,为他们发展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兵帮老兵”、“干部包户”、“科技扶优”、“学一技、创千元”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实际困难;要把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与农村扶贫、救灾结合起来,做到扶贫先扶优,救灾先救优。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人制宜。对年富力强有劳动能力、致富能力的现役军人家属和退伍军人,要充分调动他们的自身能动性,鼓励他们自力更生,发展商品生产,勤劳致富;对有专业技能和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优抚对象给予重点扶持,促其早日致富;对经营能力较差但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可采取安置就业的办法,使他们在乡镇或村办企业中实现与周围群众同步富裕;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孤老优抚对象可进光荣院、敬老院供养或由社会包养的办法,使他们的生活得到可靠的保障。同时要注重发挥那些率先富起来的优抚对象典型示范和帮带作用,使广大优抚对象按当地规划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