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冀政〔1994〕99号
1994年11月18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1994〕157号),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对省政府工作机构作了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计划委员会 河北省土地管理局
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河北省新闻出版局(挂河北省版
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权局牌子)
河北省教育委员会(与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技术监督局
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局
河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河北省粮食局
河北省民族宗教厅 河北省乡镇企业局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安全厅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监察厅(与中共河北省纪律检 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与河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 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子) 块牌子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档案局(与河北省档案馆
河北省人事厅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河北省劳动厅 河北省煤炭工业局(与煤炭部河
河北省地质矿产厅 北煤炭工业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河北省建设委员会 ,以煤炭工业部管理为主)
河北省机械工业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河北省电子工业厅 (与中共河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一
河北省冶金工业厅 个机构两块牌子)
河北省化学工业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