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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意见的通知

  二、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目标、任务和步骤
  (一)到本世纪末,培训“绿色证书”学员40万名,平均每培养10名左右,平均每20户左右有一名获得“绿色证书”的农民。在岗的村干部在近5年内要通过培训,逐步获得“绿色证书”。“绿色证书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1995年前为起步阶段,通过试点摸索,积累工作经验,培训学员2-3万名;1996年--2000年为全面实施阶段,通过开展大规模的培训活动,培训学员37--38万名;2000年以后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阶段。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我省农村建立起“绿色证书”制度,使农民技术教育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绿色证书”制度。“绿色证书”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乡、村农业服务组织人员和村干部、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及一些技术性较强岗位的从业农民。“绿色证书”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种植业和畜牧兽医、水产、林业、农业机械、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农村能源、农村环境保护等行业。农村机械和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行业现行的岗位培训、考核、发证等有关工作仍可继续执行,其专业岗位资格培训证书与“绿色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制定行之有效的培训考核方案。在1995年前制定各专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考核原则和方法,编写相应的专业培训教材,为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做好准备。
  (四)加强对“绿色证书”学员的管理。要制定相应优惠配套政策,发挥持证人员的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和扶持获得“绿色证书”学员组成的农民专业协会、专业联合会等民间技术经济服务组织,使之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主要措施
  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培养新型骨干农民为目标,提高广大农民素质为目的,把实施“绿色证书工程”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和农业开发项目相结合,与脱贫致富,提前实现小康相结合,因地制宜、由点到面地逐步展开。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抓农民素质的提高,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要努力实行农科教结合,多部门配合。省里由省农业厅、水产局和林业厅具体负责“绿色证书工程”的实施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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