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全省第三次工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四日
川府发〔1995〕28号)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的通知》(国发〔1995〕2号,已翻印发至县)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第三次工业普查工作,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抓好组织领导工作
第三次工业普查是继人口普查、第三产业普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地要努力开展第三次工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普查的目的、内容、意义,为搞好这次普查做好舆论工作。
第三次工业普查任务重、组织工作浩繁。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第三次工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省工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由副省长马麟任省工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省长助理许忠民、省统计局局长夏代川任副组长,省计委、省经委、省外经贸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技术监督局、省乡镇企业局和省级各工交厅、局、公司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业普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由省统计局副局长吴祥云任主任。
各地、各部门要把工业普查工作纳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议事日程。各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置要确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领导和协调当地的普查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将第三次工业普查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名单报省工业普查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业普查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调查重点、工作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重点:这次工业普查的对象为全部工业企业,重点是国有工业、乡镇工业和“三资”工业。
(二)普查内容:1995年的工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包括生产、销售、库存、成本、费用、价格、盈利、资产负债状况及其构成、生产能力利用及技术装备状况等。
(三)进度安排:1995年年底以前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1、各市、地、州在1995年3月20日前成立工业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省级有关部门应有分管领导负责行业的工业普查工作;2、制定普查工作计划;3、设计普查方案;4、组织进行试点调查;5、组织培训工作;6、清查工业企业单位;7、各工业企业认真整顿计量、原始记录,查定主要工业设备和产品生产能力,为准确地填报普查表做好准备。
1996年一季度为各工业企业进行调查登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