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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四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第四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川府发〔1995〕17号)


  我省风景名胜资源丰富多彩,保护好、利用好、管理好这些资源不仅对提高我省的的知名度,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而且有利于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为了充分发挥我省风景名胜资源的优势,经省级有关部门和专家认真评审,省人民政府同意将田湾河等下列二十个风景名胜区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现予发布:
  1、田湾河风景名胜区     雅安地区石棉县
  2、夹金山风景名胜区     雅安地区宝兴县
  3、碧峰峡风景名胜区     雅安地区雅安市
  4、云顶石城风景名胜区    成都市金堂县
  5、叠溪-松坪沟风景名胜区  阿坝州茂县
  6、米亚罗风景名胜区     阿坝州理县
  7、槽渔滩风景名胜区     乐山市洪雅县
  8、中岩风景名胜区      乐山市青神县
  9、彝海风景名胜区      凉山州冕宁县
  10、古湖风景名胜区     内江市隆昌县
  11、芙蓉山风景名胜区    宜宾地区珙县
  12、筠连岩溶风景名胜区   宜宾地区筠连县
  13、丹山风景名胜区     泸州市叙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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