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辽宁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等和中等以上学校逐步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制度。缴费标准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财政部门确定。政府和学校建立专项奖学金或定向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国家重点学科、师范院校的学生,以及到特殊、艰苦行业和边远地区工作的学生。急需毕业生的部门、地区或企事业单位可在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或定向奖学金。政府和学校设立贷学金,组织开展勤工俭学,使学业成绩优秀而家庭困难的学生不失学。
  --改革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近期对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学生,采取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学校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和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安排就业,自费生进入人才市场实行自主择业。在实行缴费上学制度后,除享受国家和单位专项或定向奖学金的学生按合同就业外,其余学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进入人才、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
  --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逐步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
  18.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基础教育应把重点放在提高儿童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水平、文化科学知识、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上来。要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从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调整中小学课程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课程调整工作,稳定教学秩序,精减课程内容,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搞好学生课余、校外活动的安排,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地发展。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高中会考和高考制度,要加强教材建设,进一步开展教学研究,坚持因材施教,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积极推进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方法的改革,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重视实习基地建设,强化实践技能的培训,建立学校与企业、部门双向介入,生产、教学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实行教学、生产、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教学体制,努力办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特色。
  --高等教育要进一步改变专业设置偏窄、知识陈旧的状况,拓宽专业面,更新专业内容,优化课程结构。按照打好基础,加强实践,注重能力,增强适应性的原则,修订教学计划,合理设置课程,优化培养过程。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外语、计算机等必修课程的教学,保证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质量,重视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建立主辅修的课程体系,实行主辅修制度。逐步实行学分制、选课制以及其他有利于因材施教、促进人才成长的教学制度。提倡在教学改革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试验和探索,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注重素质和能力培养,增强学生的适应性。建立合理的激励和淘汰制度,加强学风、校风建设,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的结合。学校要切实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好劳动教育,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学校劳动基地,社会各方面要为学校劳动教育积极提供场所或方便条件。
  --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作为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条例及有关规定,并做好检查督导工作。
  19.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1994]9号文件)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进行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搞好大中小学的美育和劳动教育。要加强德育实践环节,搞好活动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要遵循青少年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科学地对各教育阶段的德育目标、内容、实施途径和方法进行整体规划。中小学重点进行品德行为、文明习惯、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教育;高中阶段重点培养道德评价能力、法制观念和初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科学的思想方法;大学重点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道德上的自律能力。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