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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的通知[失效]

  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增加对卫生预防保健的投入,对各级卫生预防保健机构正常经费要重点予以保证,对于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妇幼卫生和地方病防治、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的资金投入,各地要根据财力可能给予适当倾斜。同时,对卫生事业费要进行结构性调整,以加大对卫生预防保健事业投入的比重。宁可减少一些医疗卫生的经费,也要使预防保健工作有足够的工作经费。
  卫生预防保健机构要继续实行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对一些卫生预防保健项目实行合理收费,逐步扩大有偿服务范围和覆盖面。继续推行儿童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有偿服务收入要纳入预算管理,在抵支收入科目中核算,即不上缴,不抵减正常经费的划拨,以适应病情突发性、反复性的特点,确保预防工作的及时需要。卫生预防保健机构的有偿服务收入主要用于发展卫生预防保健事业。要正确处理好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的关系,加强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的管理,确保卫生预防保健任务的完成。
  三、完善农村三级卫生预防保健网的建设
  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以县为中心、乡为枢纽、村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卫生预防保健网络的建设。继续抓好县防疫站、县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争取3年内基本完成具级卫生预防保健机构的建设任务,实现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使其真正成为全县(市、区)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预防保健体制改革应从实际出发,以有利于贯彻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各项卫生预防工作任务为原则,在保证卫生监督工作和防保任务落实的前提下,可采取以下模式:一是在乡卫生院内设立防保组;二是建立县级卫生防疫机构的派驻机构。并要负责管好乡村医生,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预防保健任务。乡镇卫生医疗机构要深化改革,调整布局,分流富余人员,不断增强活力。积极承担起农村初级卫生预防保健工作。对于不能认真履行卫生预防保健工作职责的乡村医生,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取消其行医资格。同时,要按照省卫生厅、省农牧业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预防保健工作误工补贴的通知》(辽卫字[1994]94号文件)要求,解决好乡村医生开展防保工作的劳务报酬。
  四、理顺城市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的管理体制,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体制改革
  城市各级各类医院都要按划定的区域承担卫生预防保健任务。进一步理顺城区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体制,市、区卫生预防保健机构要在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与功能。地域面积不大、人口数量少的市辖区卫生预防保健单位可做为市的派出机构,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逐步建立起有权威的、统一的卫生监督机构,更好地发挥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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