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河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程》第十二条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河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程》
 第十二条的决定
 (1994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主任会议提请修改《河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程》第十二条的议案。决定,在《河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程》第十二条增加“常务委员会会议认为已经成熟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也可以一次审议通过”的内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