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1995〕1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日

           广东省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撤销政府财贸办公室、商业厅、饲料工业办公室,组建贸易委员会。
  一、组建原则和指导思想
  贸易委员会要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面向省内外、国内外两个市场,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新格局的形成。要按照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强宏观调控、规划、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等职能,撤并业务相近、职能重叠的机构,减少管理层次,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主要职能
  贸易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商品流通的综合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品流通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商品流通发展战略、体制改革方案和行业发展计划;综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运行趋势,提出调整对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多种经济成分的商品流通活动。
  (二)组织开拓国内市场,协助有关部门发展对外贸易;参与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重点搞好区域性重要商品市场和服务网点建设。
  (三)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购销、调储计划并实施管理;负责“菜篮子工程”和饲料工业的规划和指导实施;调控商品供求关系,掌握市场动态,预测发展趋势。
  (四)对有毒有害化工商品等特殊商品的经营实施行业管理;对拍卖业实行报审制度和行业管理;参与审批外资开办商品零售企业;组织重要商品储备和防灾救灾物资储备。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