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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五)指导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编制企业技术进步中、长期规划,组织和实施年度技术改造投资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工作;负责工交企业科技开发和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工作;审定上报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指导工交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企业设备管理工作;协调工交部门的有关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企业改革方案,协调指导工交企业体制改革;指导工交企业的管理、扭亏增盈、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七)分析研究工交经济运行状况,沟通与国家经贸委以及各市工交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换渠道,为经济决策和企业、社会服务。
  (八)负责工交企业质量和技术政策方面的宏观管理,监督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九)负责机电产品出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交企业对外经济贸易工作。
  (十)协助省委管理有关省属工交企业领导班子;指导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工交部门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省委、省政府委托管理的交通战备工作和海上救援组织工作;协调工交部门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经贸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经委设1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委机关工作;承办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接待、会议、保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起草本委综合性文件;综合分析和发布工交生产情况;调查研究工交宏观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参与研究拟订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
  (三)工业生产处
  参与拟订工业生产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年度运行调控方案,掌握工业生产运行情况;协调工业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生产中涉及的政策性问题;参与指导市场的培育和建设;指导工业生产安全工作。
  (四)交通处
  参与拟订交通邮电的发展规划、生产年度计划及运行调控方案,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参与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协调交通邮电部门(含中央驻粤单位)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货物运输、联合运输和春节、暑假期间旅客运输工作;负责省属铁路、海运和地方通信管理工作;指导交通生产安全工作。
  (五)能源处
  负责编制和实施工交生产中重要物资运行调控方案和重油、电力的分配;参与编制煤炭、电力年度生产计划;参与审批电力、煤炭企业的技术改革、引进项目方案;负责工交企业的能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指导企业合理利用资源;参与审批和组织编制实施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及其他引进项目。
  (六)技术改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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