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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属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推动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发展的意见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北京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和国内、国际交往的中心之一,是历史文化名城,是社会主义祖国的橱窗,文化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作为首都文化艺术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市属艺术表演团体,积极探索和深化改革,为首都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由于长期单一计划经济形成的管理体制束缚等多种原因,艺术表演团体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困难,与首都的地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还不相适应。为了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精神,实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任务,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有利时机,加大改革力度,以促进市属艺术表演团体的繁荣和发展,使文化艺术事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市属各艺术表演团体有京剧、话剧、评剧、昆曲、交响乐、歌舞、儿童剧、杂技、木偶剧、梆子、曲艺、曲剧等,艺术门类虽不同,但根本出路都在于改革,都要在改革中求生存、求发展、求繁荣。
  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解放艺术生产力,培养优秀人才,繁荣艺术创作,不断推出优秀作品,扶持高雅艺术,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首都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要抓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机遇,面向市场,推动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要处理好社会效益同经济效益的关系,不要把二者绝对对立起来。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这个基本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和发挥创作人员和广大演职员的积极性。要与中央在京文化单位、驻京部队文艺团体一起,共同繁荣发展首都的文化事业。
  改革的目标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发展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发展模式转变,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符合艺术自身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近期改革的重点是:力争用三年时间,初步建立以政府宏观管理为主导、市场调节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精干有效的文化管理新体制;确立艺术表演团体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营机制和艺术人员合理流动的新陈代谢机制;优化外部环境,调整布局,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增加投入,为艺术表演团体开辟长期稳定的经费来源和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繁荣艺术创作,力争每年创作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培养一批跨京跨世纪文化设施建设十年规划(1996-2005),增建一些适合不同艺术品种演出的剧场,切实解决市属艺术表演团体的团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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