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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产销工作的通知[失效]

  (二)要大力抓好生猪基地建设。畜牧部门要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继续加强商品瘦肉猪基地建设,努力提高商品率、瘦肉率。要抓住我省三个肉联厂对欧注册的有利时机,积极建立我省优质瘦肉猪出口基地,立足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基地建设,要重点发展商品猪专业户,特别是专业大户,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并尽可能地与收购、调销挂钩。
  有条件的市、县(区)国有食品公司肉联厂要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发展规模养猪,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购联销和新型股份制基地建设试点,推动产销一体化经营。成渝两市要积极建设规模化、机械化生猪养殖、加工一条龙基地。
  (三)要完善生猪良种、饲料、防疫三大技术服务体系。当前各地要特别重视饲料原料的组织工作,要在加强蛋白和添加剂饲料基地建设的同时,及早动手到省外组织货源。要加强对饲料行业的归口管理,整顿市场,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饲料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四)要坚定不移地推行科技兴猪战略,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路子,大力推广和普及现有的养猪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特别是巩固扩大生猪“双推五改”等科学饲养技术,积极引进、吸收、消化国内外现代养猪高新技术和成果,努力提高生猪出栏率、商品率和瘦肉率。
  三、加强宏观调控,整顿流通秩序。
  (一)要做好产销平衡和综合分析工作。特别要做好生猪存栏、出肥、收购、内销、外销之间的总量平衡和价格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省政府将下达生猪生产、收购、调拨指导性计划,作为衡量各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生猪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中央下达我省的物资和资金分配的依据。
  (二)加强生猪、猪肉的价格管理和指导。生猪的收购价格要按照合理的猪粮比价由各地政府切实进行指导。继续适当控制毛白差率。猪肉毛白差率掌握在60%以内。对出川猪肉价格要充分发挥行业协调作用,防止竞相抬价,以利保持川猪整体优势。
  (三)建立生猪储备、收购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省财办负责管理,安排到地、市,再由地、市安排到县,并实行双向目标管理责任制。银行对专项资金实行跟踪贷款,以销定贷。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力商财政、银行等部门另行制定。
  (四)继续由省财政每年安排5400万元的生猪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生猪生产、加工、储备、外销。由有关部门提出方案,省政府审批,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五)省建立1万吨经营性猪肉的省级储备,用于特殊情况下保市场供应。为保证储备任务落实,由省工商银行支持1亿元储备贷款,省财政垫支500万元用作定期储备周转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各地、市也都要保持一定数量的猪肉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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