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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绿化浙江、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

  (四)认真抓好平原绿化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到2000年,全省42个平原、半平原县(市、区)要完成平原绿化任务,31个沿海县(市、区)全面完成防护林体系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平原绿化任务的县(市、区)要巩固好绿化成果,向高标准高效益发展。省里将确定2-3个县作为全省高标准平原绿化试点县,以引导全省平原绿化向更高目标迈进。
  (五)高度重视中幼林抚育,切实抓紧剩余荒山的绿化和迹地更新,继续做好封山育林工作。目前,全省急需抚育的中幼林达1148万亩。省里从明年开始,增加一部分抚育周转金,重点扶持乡村林场和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中幼林。抚育所需采伐指标专项下达。目前,全省还有部分宜林荒山,到本世纪末,再安排“灭荒”任务110万亩,其中荒山人工造林和直播造林各30万亩。所需资金,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采取“采、造挂钩”的办法,促进迹地的及时更新,防止出现新的荒山。封山育要是巩固绿化成果,提高森林覆盖率的一条有效途径,要继续坚持,今后几年,计划封山1000万亩。
  (六)抓好城镇、部门绿化。各地要把城镇绿化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在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一定要按照《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把绿化内容列入项目规划,同步实施。到200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5-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11平方米。城建、铁路、交通、水利、农垦、冶金、卫生、教育、部队、民航等部门,要在各级绿化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的要求,全面完成各自所承担的绿化任务。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为绿化浙江再立新功。
  三、以市场为导向,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开展山区林业综合开发,促进林业经济全面发展
  (七)山区林业综合开发,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手段,以经济林建设为突破口,以国有林场、乡村林场的开发为先导,以林产工业和山区资源的加工业为龙头,以富山、富民、富县为目标,依托山区各种资源,综合开发,多种经营,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建设优质高产高效大林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山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八)合理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林业。要以市场为导向,走林果、林竹、林草、林药相结合的路子。要把实施“五个一”工程,作为优化林业结构的重点抓紧抓好。即继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100万亩以杉松为主要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100万亩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100万亩毛竹丰产林;改造100万亩低产毛竹林;建设100万亩笋竹两用林。各级政府要认真搞好规划,分期组织实施。要积极兴办良种繁育推广实体,大力推广良种壮苗。同时,切实加强种苗管理,坚决打击假冒伪劣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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