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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绿化浙江、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
 改革、绿化浙江、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
 (省委[1994]16号 1994年10月22日)


  1989年10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深化改革、绿化荒山、振兴浙江林业的决定》。五年来,我省林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提前一年基本完成了规划以内的荒山绿化任务,全省林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今后五年,全省林业工作的重点,应当转移到巩固和扩大绿化成果,全面绿化浙江,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轨道上来。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提高对林业重要地位的认识
  (一)发展林业是环境建设的首要任务,造林绿化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林业建设上去了,环境建设搞好了,对于促进对外开放,加速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农牧业稳产高产,保障水利设施充分发挥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林业是山区经济建设和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关键。浙江是“七山一水两分田”的省份,70%的山地,决定着林业在整个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各地要充分利用丰富的山地资源,通过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林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协调发展。应该看到,浙江奔小康,农村是关键;农村奔小康,山区是关键;山区奔小康,林业是关键。潜力在山,希望在林。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业、绿化浙江的重要意义,把这一关系全局的事业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二、再接再厉,巩固和扩大绿化成果
  (三)五年来,我省的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与1989年相比,全省林地面积由6564万亩增加到7750.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由11245.7万立方米增加到12245.3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45.8%提高到54.7%。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宜林荒山基本被消灭仅仅是一个阶段性成果,绿化浙江的任务还很繁重、很艰巨。到本世纪末,我省林业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初步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省绿化程度达到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32亿立方米以上;林种树种结构趋向合理,二三产业有较大发展,林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我们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认真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和扩大绿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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