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
若干意见的通知
(冀政〔1994〕94号 1994年11月3日)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省在加快发展商品市场的同时,培育和建设了一批既适应本地经济发展需要又各具特色的生产要素市场。这些市场对搞活企业、繁荣经济、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表现出相当大的发展潜力。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的生产要素市场仍处于初始阶段,市场发育不充分,功能发挥不完善,法规制度不健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还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总体需要。为了加快我省市场体系的建设,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现就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作如下通知:
一、总体目标和规划
生产要素市场是市场体系中层次较高、对经济运行有重大影响的市场。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下一步我省培育和发展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目标是:以各类生产要素省的中心市场为龙头,以经济中心城市区域性市场为骨干,以县(市、区)市场为基础,根据不同生产要素的自身属性和经济发展程度,争取用四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门类比较齐全、发育比较充分、功能比较完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管理比较规范的省、市(地)、县(市、区)三级网络结构比较合理的生产要素市场体系框架。初步实现生产要素的流通由计划分配关系向市场交换关系的转变,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基本实现城乡市场的紧密结合和国内、国际市场的接轨。
根据上述目标,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作为一项较长期的任务,必须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当中去,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实施,作为公共事业来办。总的要求是:从现在起到1996年,全省各地要在巩固和完善现有生产要素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一批新的生产要素市场,努力健全市场机制,切实加强市场管理,逐步改善市场设施,合理调整市场结构,以适应我省的经济发展进程。1996年之后的一至两年,要将培育的重点放在促使已经建设起来的生产要素市场上规模、上档次、上质量上来,实现生产要素市场布局合理、渠道畅通、综合配套、活而有序。对于生产要素市场的规划,应以城市为依托,在城乡总体规划指导下,以经济区域为基础,按照经济水平、地区规模、要素结构、交通条件等,建立多层次合理的市场网络。各类要素市场,要注重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