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结合机构改革,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合理调整领导班子结构。要调整、配备好合并、新建和规格变化机构的领导班子,对撤销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合理安排,对“散、弱、懒”的班子和不称职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使省直各部门的领导班子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七、省政府各部门,要在“三定”方案批准后适时地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省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团、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的“三定”方案批准后,参照《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配套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八、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
省直机构改革于9月开始,今年底基本结束。
省直机构改革,既要搞好对上衔接,又要对下做出示范,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涉及到权益的调整和许多干部的重新安排,工作量很大,政策性很强,具体问题和矛盾很多,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省直机构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省编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做好本部门的“三定”和撤并单位的人、财、物及职能的移交工作;要本着谁超编谁精简、谁的富余人员谁分流的原则,按照豫办〔1993〕31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要加强纪律性,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提拔干部,分钱分物,侵占国有资产;要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省直机关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附件:1、河南省省直党政机构设置名单
2、河南省省直党政机构设置表(略)
附件1: 河南省省直党政机构设置名单
一、省委机构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其机关与省监察厅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一)工作部门
1、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2、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3、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4、中共河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5、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与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6、中共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