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发〔1994〕16号 1994年9月19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河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现将《河南省省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省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河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特制定省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省省直党政群机关,长期以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存在着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关系不顺、人员冗多、工作效率不高、财政负担过重等问题,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进行改革。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要求,一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执政党的地位,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二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的能力,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合理划分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工作任务与分工,下决心解决工作交叉扯皮问题;四是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大力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
二、省委、省政府机构的改革
省直党政机构共设置54个,比现在的77个减少23个,精简29.8%。其中省委机构由11个减为7个,省政府机构由66个减为47个。
(一)省委机构的改革
省委机构改革的重点是理顺关系,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撤并党政业务交叉、对口设置的机构,改善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具体意见是: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省监察厅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交省教育委员会,在省教育委员会挂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牌子。老干部局改为组织部管理。台湾工作办公室由统战部管理,挂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宣传部管理,挂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由省委办公厅管理,挂省国家保密局牌子。省委办公厅机要局改为省委机要局,由省委办公厅管理。省直机关党委改为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档案局改为事业单位,由省委办公厅领导。
改革后的省委工作部门6个,派出机构1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