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4月1日 实施日期:2002年4月1日)停止执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
河南省分行、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
郑州海关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确保完成
“两税”增长目标的紧急报告的通知
(豫政办〔1994〕57号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
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郑州海关《关于抓紧清理欠税确保完成“两税”增长目标的紧急报告》已经省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郑州海关
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确保完成
“两税”增长目标的紧急报告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新的财税体制今年年初出台以来,运行基本正常,全省财政收入和支出均有较快增长,预算执行情况比年初预料的要好一些。当前,财政收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企业欠税严重,消费税、增值税入库进度缓慢。前9个月全省“两税”收入完成68.46亿元,仅占中央分配我省“两税”收入任务110.4亿元的62%,比计划进度慢13个百分点,短收14.3亿元。同时,企业欠交税利高达1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这一问题如不迅速解决,将妨碍全省财政预算的执行,影响中央对我省的税收返还,加大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为确保完成今年全省预算收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紧急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4〕89号)精神,把清理企业欠税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务求取得实效。
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抓紧清理欠税、确保完成“两税”增长目标的重要意义。要树立全局观念和依法治税的观念,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清理企业欠税和确保完成消费税、增值税增长目标的具体措施。各级财政、税务、企业主管部门和银行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维护全局利益出发,密切配合,采用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对欠税进行认真的清理,保证完成增收任务。省对市地核定的税收返还基数和增值税、消费税增长目标要确保完成。凡完不成返还基数的,要按短收数永久性扣减返还基数;完成基数但完不成增长目标的,将相应扣减市地当年的税收返还。为了抓好清欠和组织收入工作,近期省政府将派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各市地、各部门也要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掌握情况,研究对策,对基层工作进行指导。
二、各级政府要组织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摸清企业拖欠税款的情况和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