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扩大全方位对外开放。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九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把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到实现经济腾飞的战略高度,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进经济的全面振兴。城区要发挥在城市中的基础作用,在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多形式、多渠道招商引资,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同时,着力于改善投资软硬环境,为整个城市实行全方位开放创造条件,促进开放带动战略的实施。
五、理顺市、区关系,逐步完善城区功能。城区作为一级政府,所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能要与其拥有的管理手段相适应,做到责、权、利相统一。根据我省的实际,对城区要分类指导。对远离城市的区,如郑州市上街区、洛阳市吉利区等,城市管理权要尽可能多的下放给区,以利于工作的开展;对市辖区较多的城市,要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管理城市的积极性,凡适合下放到城区的管理权,要尽快下放;对一市一区的城市,鉴于市和区管辖范围重叠,为避免职能交叉,要合理分事分权。
工商、税务、公安等垂直领导的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区级政府的作用,实行双重领导,接受区政府的综合协调。领导干部的任免,要充分听取区委、区政府的意见。要逐步完善区级城建管理功能,在保证城市总体规划和布局的前提下,加强城区对城建的管理作用。凡已下放给区的城建管理权,不得收回。对与考核城区工作内容相关的城市建设和维护方面的管理权,要尽快下放给区管理,做到责权一致。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市、区均可承担市场建设任务,所征收的各项费用,分别归入市、区财政,主要用于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市直各主管部门掌握的各项专款、事业费,要按照下放给城区的管理权限及任务,按比例切块给区,统一纳入区财政的收入基数。同时,要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公正地核定各城区的财政收支基数,进一步理顺市、区财力的分配关系。要力争经过一两年努力,使全省绝大多数城区财政收入达到全省县、区的平均水平,一部分城区财政收入超过5000万元,若干个城区突破亿元。
六、切实加强对城区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省城区工作会议,交流经验,总结工作,解决城区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各市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城区工作列为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城区工作。省直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确立为城区服务的思想,做好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省体改委具体负责联络全省城区的改革工作。要根据我省城区的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选择若干城区,参照省对特别试点县(市)的管理办法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超前探索,为全省城区改革提供示范。
各城区要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眼睛向内,立足于本区,大胆改革,勇于探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区街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开创城区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