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技术市场。尽快在昆明建立起规范的省常设技术市场,逐步拓展地县技术市场。扩大技术机构进入市场规模,促进更多的技术产品进入市场,争取全省技术咨询贸易额1995年达到2.5亿元。
(5)信息市场。建立起以省经济信息中心、省信息协会和云南信息市场为基础,与各类商品、要素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市场信息网络。初步建立起连接省、地、县的信息市场网络,力争1995年有50%的单位实现微信息传递现代化。
(6)产权交易市场。初步形成以云南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省产权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心的各地州产权交易市场网络,年交易额突破5亿元。
3.市场中介机构。成立省审计咨询服务公司,力争到“八五”末,全省审计师事务所达700个以上,从业人员到4,000人以上;17个地州及50%以上县建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达1,000人以上;律师事务所达250个,注册律师达400人。初步建立起以行业协会,审计、会计、律师事务所、公证、仲裁等在内的公证机构;计量、质检、商检等服务机构、研究、咨询、广播、电视等信息服务机构;消费者协会、治安、福利等社会公益机构。
(二)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
本阶段的重点是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完成价格机制转轨,完善市场体系和法规建设,基本实现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1.商品市场。
完成价格机制的转轨,商品的生产和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建立起功能完备的统一的多层次的商品批发体系和遍布城乡的零售网络;试办几个规范的商品期货市场,并与国内、国际市场联网;形成完善的相互配套的现代商品市场法规体系,基本建立起我省的以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国际化为标志的社会主义商品流通体系。
2.要素市场。
(1)金融市场。完成利率形成机制的转换,实现利率市场化;扩大债券、股票的发行量和上市量,扩大直接融资的比重,建立起统一的多层次的证券交易网络;试办金融期货市场,形成较完善的外汇交易市场,力争在昆明建立起能辐射全省、乃至周边各国的金融中心;建立起全省省、地、县三级金融、保险市场体系。
(2)劳动力市场。建立起合理的工资形成机制和就业竞争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消除各种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制度障碍,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城乡劳动力的自由、合理流动;建立起以省级劳动力市场为核心的统一的多层次的劳动就业社会服务网络,进一步扩大劳动力输出。
(3)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扩大房地产交易总量,争取全省房地产总量的5%进入市场流通;绝大部分公房出售给城镇居民;培育一批高素质的房地产专业队伍和房地产经纪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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