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海河口整治
我省沿海主要出海河口均已建有不同规模的港口,并依港形成了杭州、宁波、温州、椒江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由于各河口受河水动力和上游生态环境改变等影响,泥沙沉积,降低了河口航道水深,影响泄洪、通航能力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兼顾港口建设、城市发展、农业开发及灾害防治等各方面加以综合整治。
钱塘江河口。以稳定河槽,提高防潮、防洪、排涝能力,整治出海航道和围涂开发为目标,稳定并加深航道,加强导航设施建设,为杭州市开辟直接出海口创造条件,以促进其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
瓯江河口。瓯江口的整治目标是稳定和加深口内外航道,逐步提高通航保证率。重点治理口外黄大岙航道。深入研究论证瓯江南口封堵方案。
甬江河口。甬江河口门段两岸整治,重点是南岸清障、山体爆破、河道拓宽、滩地疏浚,保证航道畅通和防洪泄洪。
椒江河口。近期主要抓好口内航道整治。口外航道有18公里浅滩,影响到海门港的发展。鉴于其整治难度及工程费用较大,拟作为长期治理的目标,搞好可行性研究。
(三)海洋生态环境保证
海洋污染防治。由于陆源污染物向海里排放和海上船舶排污增加,致使我省海域环境质量不断下降,已给海洋生态及渔业生产造成了明显影响。保护我省海洋环境,控制污染刻不容缓。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基本措施是做好沿海工业的合理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特别是控制陆源污染物的排放和抓好海上油污染防治。沿海城镇及工业区要逐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在水产养殖集中区域,要严格限制重污染工业企业的建设,抓紧建设省级和宁波、舟山市级海上突发性溢油事故应急系统。
近海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恢复。主要措施是大力开拓外海远洋渔业,合理调整近海捕捞结构,改张网船为拖虾、灯围、流刺作业船,使近海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渔业法规,重点抓好以带鱼为主的经济鱼类资源的保护,加强海上渔政巡逻和陆上渔政管理,严肃处理违反渔业法规者。进一步扩大经济鱼类人工流放的增殖规模和种类,在象山港、三门湾、乐清湾和条件适宜的沿海岛屿有选择地建立增殖流放基地,使沿岸经济鱼类资源得到恢复更新。
海洋自然保护区。搞好南麂列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以保护、科研为主目标,在不影响物种资源保护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开发。同时,要继续做好海水养殖专业保护区等其他海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工作,并切实加强保护管理。
(四)防灾减灾
影响我省沿海及海域的自然灾害主要是台风及风暴潮,其对沿海地区工农业生产、人民生命财产、海洋渔业生产影响极大,应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综合防治。
海岸防护工程建设。目前全省沿海及海岛建有海塘2000余公里,大小海闸1200余座,但大部分等级标准比较低,难以抵御台风及风暴潮的影响。要按照《浙江省海塘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标准海塘建设。到2010年,使全省保护面积万亩(含舟山千亩)以上的重点海塘全部达到能抗御20年一遇风暴潮标准,少数重要地段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保护面积万亩以下的海塘加固加高到能抗御5-10年一遇的风暴潮。
沿海防护林建设。到2000年,全省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要求达到42%,防护林面积达到238万亩,海岸绿化林带总长度达4182公里,大陆海岸基干林带基本建成,800万亩农田、果园得到林网保护。
自然灾害预警和防御系统建设。近期要充分发挥现有海洋观测站、沿海气象台(站)的作用,形成联合观测网,完善观测预报服务网络,逐步建立海事应急救助服务系统。从长远考虑,要在国家统一规划指导下,建立起以计算机、雷达、卫星遥感技术为一体的先进的预警系统和快速、多功能的海事救助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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