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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开发规划纲要(1993-2010)

  建立水产品市场,搞活水产品流通。渔业生产要面向市场,积极培育市场机制,不断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大力开拓国际市场。要在沿海地区组建一批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形成1-2家全国性的鱼货市场和若干家以鲜活水产品交易为主的集贸市场。要进一步扩大水产品自营出口权。积极稳妥地发展水产品期货贸易业务,搞活渔需物资供应,逐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海洋渔业发展格局。
  利用海运业大进大出优势,在沿海地区组建一批区域性的煤炭、钢材、建材、木材等大宗物资交易市场。
  除上述五大海洋产业外,还应高度重视两个新的海洋经济生长点:一是东海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要充分认识其对浙江经济长远发展的战略意义,在主动配合做好温州等勘探后勤保障基地建设的同时,把握时机,积极参与开发,抓紧做好利用方案的前期论证。二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要集中力量扶持海洋化工、海洋医药、海洋食品、海洋能利用和海水综合利用等企业的发展,加快形成规模经济。此外,还要搞好其他海洋产业的择优改造和培育扶持。盐业及盐化工业,要有计划地调整盐田面积,适当向条件相对优越的舟山和台州地区集中布局;同时稳步发展盐化工业,使之在局部地区成为优势产业。船舶修造业,要围绕海洋渔业和港口海运业来发展;以生产技术先进的渔船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优势。拆船业和洗舱业,要慎重选点,有计划地建立较大规模的工艺设备先进、低污染的拆船基地。总之,海洋开发产业领域广泛,要根据我省海洋资源状况,及时跟踪世界海洋科技和海洋产业发展动态,把握市场需求,不断开拓海洋产业的发展空间,组织新的产业优势。
  三、海岛基础设施建设
  海岛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变目前交通不便、淡水匮乏、能源紧张、通讯不畅等落后状况。县级建制的海岛及重点开发海岛要以有利于对外开放、经济综合发展为目标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使之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乡(镇)级建制的海岛及居住人口达5000人以上的海岛应建设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一般住人岛应配套建设生产、生活必需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设施;部分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又一时难以改善的小岛,应制定政策,引导人口向大岛迁移,以提高海岛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
  (一)交通建设
  改善陆岛、岛岛交通、促进海陆经济一体化,是加快海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一要分类建设海岛交通码头。以渔业、农业为主的岛屿,建设以客运为主的客货兼营码头;县级建制的海岛或重点开发岛屿,建设以专业货运和客货滚装运输为主的码头。“八五”期内完成居住人口达5000人以上和部分乡(镇)级建制岛屿的交通码头建设,“九五”期间择优建设千人以上和乡(镇)级建制岛屿的交通码头或道头。二要建设陆岛滚装轮渡码头。拟再建嵊泗—上海、洞头—温州、桃花—宁波等汽车轮渡码头,逐步形成沟通沿海主要岛屿与大陆的“海上蓝色公路网”。三要增开岛屿航线。在巩固现有航线基础上,增开乡(镇)所在岛屿航班,扩大运输范围。四要适当发展航空运输,加快舟山朱家尖机场建设。五要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条件可能,远期可考虑建设少量的陆岛、岛岛大桥或海底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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