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靠科学技术,不断增加海洋科技投入,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海洋开发技术,大力培养海洋科技开发人才。
—坚持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突出主导功能。注重综合开发。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严格依法治海,强化海洋管理,确保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
本世纪末下世纪初,是我省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时期。为使海洋经济成为浙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这一时期,海洋开发应突出抓好五个方面:一是抓好以深水港为重点的港口群体建设;二是进一步扩大沿海地区对外开放,提高开放层次,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三是强化对海洋自然资源和空间资源的开发,促进海洋产业发展;四是加快海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五是加强海洋国土整治,确保在海洋经济大发展的同时,海洋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总的奋斗目标是:把浙江建设成为以国际深水大港为依托,港、渔、工、贸、游综合发展,沿海地带对外高度开放、经济繁荣发达,生态环境优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海洋经济大省”。
具体说来,到2010年,基本实现下列目标:
—基本确立宁波北仑—舟山港在我国中部沿海地区的国际深水枢纽港地位。在我省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功能齐全、大中小配套的沿海港口群。
—基本实际沿海市、县的全方位对外高度开放,形成与国际市场对接的比较完善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基本建立以港口海运业为主导,海洋水产业为基础,港、渔、工、贸、游为主体的海洋产业体系,使之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基本建成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经济比较发达,生活比较便利,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海岛环境。
—基本实现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二、海洋产业发展重点
根据我省海洋资源状况和进一步开发的可能条件,现阶段拟选择港口海运业、海洋水产业、临海型工业、海洋旅游业以及内外贸易作为海洋产业的发展重点。同时,有计划地积极扶持和发展新兴海洋产业,特别是开发东海油气资源和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以形成新的海洋产业优势。
(一)港口海运业
港口资源丰富、建港条件优越是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最大优势,必须加以充分地开发利用。港口建设不仅要满足省内经济发展需要,而且要着眼于适应周边省份经济建设的需要,特别要与上海浦东开放开发密切结合,为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的开放开发服务。
浙北沿海宁波、舟山和乍浦的港口开发建设及海运业发展,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优势互补原则,与上海港加强协作,共同组建“东方大港”,发挥整体优势。
充分发挥北仑深水大港作用,使之发展成为我国中部沿海洲际集装箱运输的干线枢纽港,以及为其滨海工业服务的工业港。要在加快三期20万吨级矿石中转泊位建设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安排四期建设,进一步扩大商港功能。到本世纪末,使整个宁波港吞吐能力达到亿吨规模。要结合大榭岛等岛屿开发,统筹安排深水岸线,拓展港区布局空间。要充分合理地利用深水岸线及一定纵深的后方陆域,为长远发展留下回旋余地。
舟山港域岛屿深水岸线资源十分丰富,宜作为我国中部沿海和长江沿江地区的远洋大宗散货、矿石、煤炭、石油和件杂货的水水中转港。要抓紧制订规划,在规划指导下,视经济发展积极安排开发建设。要进一步提高舟山市的开发度,加快舟山港域的全面开发。